近几年,陆续有“医疗机构解除医保定点服务”消息报道,今年来又有大批医药机构退出医保引发关注。
根据中国政府网2021年2月1日消息,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公布,其中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请求中止、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医保协议的规定。

资料来自于中国政府网官网截图
定点医药机构和医院解绑医保 为何退出
3月23日,内蒙古巴彦淖尔医保局发布消息,巴彦淖尔市50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解除医保协议。

据京报网3月27日消息,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绣菊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因不能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,申请中止协议,经市、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,现决定对上述2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协议。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因已注销、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医保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原因,申请解除协议。经市、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,对上述6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。
4月2日,内蒙古赛罕区医保局消息称,第一季度,赛罕区共8家医药机构主动解除定点服务协议,退出医保结算体系。
4月3日,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发布消息,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对主动提出申请解除医保协议的14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批准,解除相应医保定点服务协议。自定点医药机构申请退出医保服务之日起,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。
4月9日,六安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终止4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,原因均系主动申请。同日,媒体澎湃新闻报道内蒙古鄂托克旗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4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,并表示将进一步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手段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推动医保定点机构能进能出、合理分布、依规退出的良性循环,以切实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,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。